经常性管理工作落实难的原因及对策 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探讨 【摘要】 法院“执行难”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也是法院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难点,有效解决该问题有赖于我国政治文明的逐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健全,全社会法制观念的进一步增强,国家和社会各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本文将从造成“执行难”的多方面原因入手,探索解决“执行难”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 法院;执行难;原因;体制;对策 中 图 分 类 号 : d92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1006-0278(2015)08-117-01 “执行,或称强制执行或民事执行,是运用国家法律的特殊强制力保护权利人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执行难”,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由于受到地方保护主义、拒不履行以及暴力抗法等多种行为和因素的干扰,导致生效判决无法顺利兑现,以致当事人利益不能及时实现的情况。人民法院“执行难”使生效的法律文书成了“空判”“空调”“法律白条”,使法律成了一纸“空文”,使国家司法形象遭到严重破坏,使国家的改革、发展和稳定遭到严重影响。本文将就当前“执行难”的原因及解决对策提出粗浅的见解。 一、造成“执行难”的内外因素 (一)内部因素 1.执行员的设置不合理,业务素质不高。根据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民诉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员的设置和职责与审判人员有着根本的不同,然而实际中,执行员不属法官之列。执行员由审判员担任,两种身份重合,不仅浪费了法官资源,还影响法官恪守中立正义的职业形象。在执行工作岗位上,执行人员法律知识不熟,遇到问题不知道如何处理,往往简单地认为,执行就是拿着判决书、调解书向被执行人讨帐,这是一种普遍的错误观念。 2.人民法院自身工作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法院的执行人员数量、执法水平、执行装备、执行经费等,都不能适应执行工作需要,有的法院执行人员少,无力完成大量的执行任务;执行工作的装备、通讯手段落后,对付转移财产、抗拒执行,快速反映能力差,法院执行系统自身管理体制无法形成一盘棋的执行格局,使整体执行力量难以形成合力,法院内部上下之间,部门和部门之间配合、监督不够,推委扯皮现象时有发生。 (二)外部因素 1.强制执行立法滞后,执行体制不健全。强制执行程序被规定在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执行的条文仅有三十多条,而多年来,全国法院有待执行的案件不少于四百多万件,而且情况千差万别。尽管现在有些相关的规定和司法解释,但仍未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