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 XX 县区创建汇报材料(精)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支持、我参与、我奉献”——市委书记吴浩峰、市政府市长杜学军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 2008 年 6 月 26 日 市民朋友们: 2008 年是激人奋进、充满考验的不平凡之年。中国将首次主办奥运会,迎来五洲宾客,一展华夏文明。奥运召开前后的8 月和 9 月,我市也将分别迎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自治区级、国家级两次测评验收,这是对近年来我市文明城创建工作的一次大总结,是对 XX 县区整体文明程度的一次大检阅,也是进一步扩大满洲里在国内外影响、打造口岸城市品牌、提高城市知名度的一次良好机遇,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 文明是一种力量。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城市建设、综合实力、和谐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是极具价值的无形资产和重要城市品牌。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满洲里、扎实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综合性工作载体,是“内增凝聚力、向心力,外增吸引力、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文明城市目标,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创建更好地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增加社会财富与市民收入,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使群众安居乐业、得到实惠,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因此,创建文明城市既关系满洲里未来的发展,更关系每个市民的切身利益,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满洲里人民最迫切的共同心愿和整体意志。 广大市民是创建的受益者,也是创建的主力军。创建文明城市,不仅仅是要一个结果,更重要的是创建的过程。离开了广大市民的参与,一切创建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城市文明需要我们共同去创造,文明成果需要我们共同来珍惜。市委、市政府号召:举全市之力,聚万众之心,创文明城市,建和谐社会。全市人民要积极行动起来,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面貌,团结一心,支持、参与创建,维护满洲里形象,做文明边城人,为创建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城市进步需要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来引领。全体市民要学习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公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和“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家庭美德规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市民守则和文明公约,倡导和规范十大文明行为,做到文明上街行路、文明驾车候车、文明乘车购物、文明礼貌交流、文明参观游览、文明生产办公、文明居家生活、文明礼遇宾朋、文明饮食休闲、文明娱乐学习,礼貌待人,与人为善,践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