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农业部【发布文号】农财发[2006]75号【发布日期】2006-09-06【生效日期】2006-09-06【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指南(农财发[2006]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机、畜牧、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属各有关单位: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将于2007年起全面实施,我部被列为2007年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编制预“”算试点单位
为保证二上预算时按经济分类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2007年农业财政项目支出安排工作,我部编制了2007年农业部财政项目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该指南和《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编报,各地主管部门要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并于2006年9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部
部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编制200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农办财[2006]51号)要求于2006年9月30日上报
二、编制要求2007年农业财政专项申报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的原则,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填写,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不得代编代报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预计支出,认真测算核定并填写指南中的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三、报送要求各地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统一将有关材料以财(计财)字号文件报送,上报的财(计财)字号文件按要求分别报送我部财务司(1份)和有关业务司局(所报份数按附件要求),其他相关材料按指南要求报送有关业务司局和单位
○○二六年九月六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指南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广大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对农村经营体制的创新,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整体素质、推进现代农业的一个有效组织形式,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