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农民工工作认真解决农民工问题一、今年以来全国农民工工作进展情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今年年初,国务院制定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文件,这个文件明确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是全面系统地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半年多来,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农民工工作,中央关心和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大政方针更加深入人心,农民工的重大作用和贡献得到普遍认同,农民外出务工的环境和条件逐步改善,输出输入地、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全社会理解、关心、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大环境正在形成。围绕落实国发20065号文件,我们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初步取得了五个方面的成效。四个方面的工作是:(一)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国务院建立了由30多个单位组成的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31个省(区、市)都成立了以省(区、市)政府领导为召集人的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或领导小组,一些地市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初步建立了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国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二)围绕贯彻落实文件,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全国农民工工作办公室确定了农民工劳动工资、工伤保险、劳动安全、子女上学、公共卫生等11个重点问题,由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带队进行调研。同时,有关部门还就44个专题单独或联合进行调研,各地也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研究相关配套政策提供了依据。(三)注重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开展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查、推进农民工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安全监管总局与全国总工会联合开展了关爱农民工生命与健康特别行动,司法部开展了对农民工实施法律援助和法制教育专项计划,各级工青妇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维权宣传服务等,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工维权工作。(四)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配合国发20065号文件公开发表进行了系列宣传报道,集中宣传了各地区、各部门创造的新鲜经验和强化企业责任的具体做法,以及农民工岗位成才、返乡创业的先进典型等,深受广大农民工和社会各界的欢迎。初步取得的五个方面成效是:(一)农民工工资拖欠和偏低问题正在逐步解决。全国已有24个省(区、市)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今年上半年上海、天津、广东等11个省(区、市)调整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山西、浙江等19个省(区、市)发布了当年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增长基准线一般在11%左右;北京、上海等中心城市新发布了部分工种(职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各地还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小企业和农民工集中的地区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广东省开展司法联动打击欠薪逃匿行为,江苏省在建设领域推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上海市、深圳市实行的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等,探索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二)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得到加强。针对煤矿等高危行业事故多、危害重的现状,安全监管总局先后出台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组织对21个省(区、市)的149家高危企业农民工生产安全情况进行调研,并与教育部联合摄制《煤矿工人安全须知》电教片。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对12个重点省份职业病多发行业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检查,对2005年立项的所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重新进行专项审查;在广东、福建等10个重点省份的19个地区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推动建立职业病防治机构和监测网。(三)农民工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扩大。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春节期间开展的“春风行动”,为1430万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在全国50个城市举行专场免费求职招聘会2600场,提供各种就业岗位300万个。各级工会推动中西部地区和沿海8个省份结成劳务协作对口单位,泛珠三角9省(区、市)建立了劳务合作关系,华东地区建立了省际劳务协作组织。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