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内邓高速 NO.2 标段路基工程劳务协议(协议编号:GDSD-NDGS/LJ-2024-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在内邓高速 NO.2 标中路基土石方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内邓高速 NO.2 标路基土石方工程2、工程地点: 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3、工程范围: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桩号: K28+945-K29+875 ,路基填料采纳山皮土。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边沟开挖、清理表土、填前压实、路基挖土石方、清除淤泥和非适用性材料、料源购买及挖装运,路基填筑、路床整形、边坡修整、路基临时排水、土工格栅铺设、填挖交界处理、路基检测及自检报验(含自检资料)、人员机械进退场、承包人临建等工程所需的一切劳务、材料、机械设备工作和其他一切能使本工程及时、顺利完工的工作项目(按实际发生项目单价进行结算,未发生项目,不予结算或者扣除相关费用)。二、协议文件组成协议的各个文件应被视为一个整体,彼此互为解释和补充,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按下列组成顺序解释:本协议书及其附件;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或补充协议;施工承包的招投标文件;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24 年版)及相应的补充约定;图纸;甲方制订的有关本工程的管理制度;三、工程工期1 开、交工日期及各阶段控制工期如下: 完工日期:2012 年 5 月 31 日 2 若在施工过程当中业主、监理及甲方根据工程总体进度情况要求调整工程工期,则以最终调整后的期限为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其中形象进度必须满足业主和甲方的要求。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影响工期,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 24 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经甲方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因工期、进度计划变化而可能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赶工费用已在协议价款中充分考虑,乙方不得另外提出补偿。3 乙方不按协议、图纸、法律规范或甲方的指令施工,甲方有权暂停施工,并要求乙方检查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但并不能影响协议工期的要求。4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拖期损失赔偿金:3000 元/天,拖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期损失赔偿金限额:协议价格的 10%。四、协议价格1 本协议为固定综合单价协议,具体价格如下:序号施工内容单位价格备注1路基填筑山皮石(含坑塘回填)m330含挖、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