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车位融资租赁协议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安徽博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安徽华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一、租赁物基本情况1
1 本次融资租赁的标的车位位于合肥市胜利路与站前路交口西南角光大国际广场 AB 区地下负一层:共有 157 个车位,其中 A 区37 个,建筑面积为 1526
44 平米;B 区 120 个,建筑面积 4605
42 平米;详见附件 1
2 根据 2024 年 5 月 16 日签订的安徽华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中就上述标的物及室外停车场 30 个车位的出租费用达成以下协议:第一年收入全额归安徽华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第二年按 5:5 分成;第三年及以后按 7:3 分成,即安徽博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得 7 成,安徽华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得 3 成
(见下表)光大国际广场车位租金应收明细租 赁 车位数量支付租金期限车位收费标准收 益 分配比例博 鸿 公 司应收租金备注15720240516-20240515150 元/月5:5141300 元15720240516-20241031150 元/月7:3873705 元合计1015005元3020240516-2024051580 元/月5:514400 元3020240516-2024103180 元/月7:389040 元合计103440 元在安徽华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签订后,安徽博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直未收到安徽华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车位租金分成
考虑到光大国际广场车位前期租赁的实际情况,鉴于此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车位融资租赁协议,甲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将只收取上述应收车位租金中有独立产权的 157 个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