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客运班车转让协议出让杨丕林(简称甲方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让 人 : 乐 祖 ( 简 称 乙 方 住 址 身 份 证 号 : 电话: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就从江——天柱车 25%的股份买卖达成以下协议,现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将其拥有产权的一辆牌号贵 HA3389 客运班车 25%的股份出售给乙方,甲方保证出售的车辆没有债权债务纠纷和侵权责任纠纷,乙方同意购买甲方上述车辆
二、该车 25%股份作价人民币 87800
00 元整(大写捌萬柒仟捌佰圆整,包括四月份的利润和跑车周转金)
签订协议时付款67800
00 元(大写陆萬柒仟捌圆整)
余款在车辆手续过户、车站收入银行卡帐户更变手续办完后即刻付清
三、该车辆协议签订前因该车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车祸事故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甲方完全承担
该车辆在协议签订后因该车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车祸事故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概由乙方完全承担
到期乙方若不能付清车款,甲方有权不交付该车辆
四、乙方要求甲方在购车之日三天内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乙双应协助甲方办理车辆有关手续
五、乙方购买车后,五月份自己开车,甲方做好现驾驶员的更变工作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的桉照总价人民币的 30%支付对方的经济损失
七、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天柱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 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 2024 年 4 月18 日 客运班车进站协议书甲 方:从江县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洛香高铁汽车站乙 方:姓 名: 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车属单位: 运营线路:为法律规范进站客运班车经营秩序,加强对进站客运班车管理,保障旅客合法权益,确保客运班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