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定西市临洮县特教学校“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家长协议书临洮县特别教育学校为了更好的关爱残疾儿童,让残疾儿童感受到社会的温暖,特此进行“送教上门”服务,双方根据自愿、平等、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至_______年_______月止,协议期满协议内容自然终止
家长应积极配合老师完成上门服务
家长对老师的教学如有不满意,可以向此老师的主管领导反映,但不能对老师进行人格侮辱和人身损害
家长应需要长期坚持“送教上门”服务
家长有义务协助老师完成培训、康复内容
老师不可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送教上门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老师在授课过程中不能出现卑视残疾儿童的语言,不能殴打残疾儿童
老师不得利用业务之便向家长推举儿童的医用药品
教学过程中儿童身体出现不适症状,及时告知家长,不能擅自处理
本协议签订后,协议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一份,家长一份,经学校、家长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家长签字: 学校签字: 日期: 日期: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办公场所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一、出租办公场所情况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办公场所坐落在重庆北部新区星光五路 8 号 19 楼,建筑面积为 300 平方米
(甲方办公场地的一半)
二、合租期限:1、租期自 2024 年 9 月 11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10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办公场所,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办公场所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