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铁路运输委托代理协议甲方:地址:电话:乙方:地址:电话: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铁路运输业务,达成以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
甲方是独立于任何第三方的公司,作为货物托运人,委托乙方运输货物
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货物出口报关或商检等货物运输的附属业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阿拉山口方向班列预报
二、服务价格1
甲方同意按协议附件的价格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铁路运费根据乙方公布运价执行
运价生效日期以运价执行日期为准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提供货运,并将货物交由乙方安排出运,甲方订车皮计划时,应及时传真或送交乙 方内容完整的正确的委托书,委托书上应注明以下内容:a)甲方订车皮计划单位、名称、电话、传真以及甲方订车皮计划公章
如甲方公司内部有 统一托运编号,请在委托书上一并注明
b)托运货物的件数及重量,体积,目的港,估计发运时间,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运输 款
C)对班次及路径有特别要求的,应在委托书上写明并事先与相关人员确认核实,如甲方要 求代开发票应注明抬头,金额,币种等内容
假如委托书未注明特别要求的,由此引起 后果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 5 日后,以发送“进站通知”的形式对 甲方的委托及相关特别要求以书面确认
以后可能出现的有关委托书上所列争议内容, 都以此“通知”曾确认的内容为准
同样,甲方对订车皮计划内容要求的变更或取消也 应该以书面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操作确认
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运输货物的有关出口报关文件,乙方在报关期间,应将申 报中的问题或海关的要求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必须依 法如实申报货物,如发生与实物不符或存在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海关有关条例相抵触的 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甲方必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甲方所出运的货物,不得夹带易 染、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出口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