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长期供货质量保证协议需方: 法人: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 供方: (以下简称供方) 法人: 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质量管理1
供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以确保提供给需方稳定、合格的产品,这些制度至少应包括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厂验收和管理制度,工序检验和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质量岗位责任制度,质量奖惩制度等等
供方应不断改进其品质,同意配合需方不断提高各自的品质管理体系,达到品质目标
建议供方参照ISO9001 管理体系进行质量管理,需不需要进行认证由供方自行决定,需方不做强制要求
供方应严格根据经需方认可的,体现于相应的图纸、技术协议、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等当中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或供应货品
如有任何变动,需方负责书面告知供方更新有关图纸,供方需第一时间进行书面回复并严格跟进相关的变化
供方发生如下变更时:图纸变更,制造条件变更(重要材料变更、加工工艺变更、工装模具变更、第三方变更、第三方制造工厂变更,等等),供方必须进行相关检测、实验证明产品满足需方技术及质量要求后,再通知需方并向需方提供样品及相关验证报告,经需方同意后才能正式供货
需方提出的任何质量投诉,供方应立即实行更正行动予以改进并在 72小时内反馈给需方
供方对重要原材料(重要材料清单签定协议时提供给需方确认)应进行严格的定点采购,并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及批次管理
供方如需更改或增加供应商,供方必须及时通知需方,经需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配套供货
否则一经发现违反以上要求、出现质量问题、产地不一或弄虚作假欺骗需方等情况时,责任归属供方
供方因生产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