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门面房租房协议书租房协议书甲方 : 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租给乙方位于金川大道西路南 63 和 65 号 号的门面房,特订立如下协议:租用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止 , 共 5 年时间。1 . 租金为 陆万玖仟 圆/年。租金提前一月逐年付清,否则视自动放弃,甲方有权收回。前三年租金不变,其中第四年和第五年起的租金按市场行情双方协商。水电、物业管理费、通讯、有线电视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另外收取装潢物业水电费押金壹万 圆。无拖欠费用情况下租期结束押金退还乙方。2 . 租期内不转租他人,如乙方要续租,请在租期结束前 1 个月与甲方办好续租手续,否则到期终止,甲方收回移作他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给乙方。3 . 乙方在使用期间要保持房子原样,如要装潢需要征得甲方同意,结束租期不得拆除(空调除外),保持墙面干净不乱涂乱画,室内设施等请爱惜使用,到期时如有墙体、门窗、室内设施等损坏则照价赔偿,或修理恢复原样。假如甲方在承租期内出让或转售本房需和乙方协商,乙方同意方可出卖。4 . 乙方在租期内,经营场所内严禁烟火,随时做好消防和防盗工作,如出现火灾水灾偷盗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不得在租期内做违反国家法规的活动,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否则乙方责任自负。5 . 其他需求有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再负责。乙方假如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甲方有权配合。如遇到特别事宜双方友好协商.6 . 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或转让,假如转让需经甲乙双方同意。7 .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甲方 :乙方:年 月 日篇二:门面租房协议书门面租房协议书甲方(房主):身份证号码 : 乙方(承租人 ): 身份证号码:一、甲方将:南丹县民行北路 87 号一楼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门面房使用,房租为每月人民币陆佰元整及租期内甲、乙双方过使用的水电费两部分组成(水电费按实际使用由乙方自行收费部门上交)。二、房屋租期暂定 年,日期从年 月 日起到 日为止,必须按季度付清租金,水电费按实际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到收费部门上交,退租时,乙方必须出示结清的电水费收费发票。三、房屋租金分为租费人民币陆佰元整及房屋出租期内甲、乙双方所使用的水电费(水电费按实际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到收货部门上交)。四、房屋使用保证金1.交付第一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