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委 托 代 理 协 议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 电话:乙 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 电 话:甲方的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理赔后需要向债务人(即“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追偿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以诉讼方式,合法地进行代位追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因案件数量尚能不确定,以实际发生委托的案件数量为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担任甲方的一审、二审、强制执行阶段的委托代理人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 特别授权,但出现和解、调解情况的,乙方应当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和解、调解,否则乙方应当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协议约定,及时支付律师费及其他费用;2、如实向乙方承办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提供有关证据材料;3、为乙方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根据诉讼进程及时提供相关的法律手续及委托书,并指派专人与乙方承办律师进行联络;4、甲方有权通过专门联络人定期及不定期的了解乙方工作的进展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甲方对某一具体案件提出特别处理方案和特别要求的具体工作,可由专门联络人书面提供给乙方承办律师,乙方承办律师应在本协议项下予以积极配合
6、在本合同项下,甲方可实行邮件通知的方式撤销对乙方的案件委托,自甲方撤销委托的邮件注明的撤销日期起,乙方不得对逾期客户实行任何以甲方委托名义进行的追偿行动
若甲方已收回授权,乙方无权向甲方收取本合同项下的律师费或任何其他费用
案件的撤销委托日以甲方联络人以邮件方式通知乙方的委托撤销之日为准
7、根据业务经营需要,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委托代理合同,但甲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无条件退回甲方提供的所有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