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陶瓷总经销合同甲方:乙方:基于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自愿协商确定,就乙方在规定区域内,经销甲方陶瓷产品议定如下条款,谨此共同遵守:第一条:授权1)甲方指定乙方作为甲方产品区域总经销商,总经销商的定义为: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乙双方保持稳定的合同关系,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由乙方在本合同共同规定的地区,销售甲方产品
2)乙方经销本产品为甲方的 牌陶瓷系列产品
3)甲方指定乙方销售区域为: ,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展厅用于甲方产品展示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1、乙方权利义务1)享受甲方所提供的利润空间
2)享受甲方提供的经销证明
3)仅可在本合间指定区域内展开销售活动,不得跨区销售,如跨区销售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和成本状况调整价格
2)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终止本合同;同时不承担乙方的损失
3)如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经销条件的变化,丧失商业信誉,并不适宜继续经本台同产品时,甲方有权终止台同,但应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产品价格政策1)乙方可获得甲方系列产品并按经销价(附价格表)结算
第四条:销量1)乙方全年销售应完成 叁佰万元 的销售指标
2)乙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给予乙方一年的市场开发期,此后乙方连续没有完成所定销售额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再在该地区另行开发经销商
第五条:运输与结算a)货物由乙方自提自运,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b)甲方可代办运输和保险,乙方须向甲方申请代办运输委托,有甲方代办托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c)破损率在 3%以下,由乙方自负,超过 3%,而确定因甲方产品质量造成的,由甲方负责,因运输造成的,乙方向运输单位或保险公司索赔
d)贷款支付方式为款到发货(如乙方接到工程订单需临时备货的应提前 5 日以书面报告形式通知甲方,并先预付该批货物的 30%作为定金,甲方安排备货,提货时仍然遵照款到发货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