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盛鑫城小区智能化系统 工程合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工 程 名 称:鼎盛鑫城小区智能化工程建 设 单 位:滁州市鼎盛鑫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 订 日 期:2024 年 4 月鼎盛鑫城小区智能化工程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① 本合同协议书② 招标文件、投标书、询标纪要③ 双方签证的变更联系单③ 标准、法律规范、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资料④ 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资料1.2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第二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法规本合同文件的适用的法律规范标准和法律法规,为国家和滁州市颁布的标准、法规。当对同一问题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标准、法规产生不一致时,执行规定较严格者为主。第三条 工程概况3.1 工 程 名 称:鼎盛鑫城小区智能化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3.2 工 程 地 点:滁州市丰乐大道与天长路交口鼎盛鑫城施工场地。3.3 建筑设计单位:安徽寰宇建筑设计院3.4 工程监理单位: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5 工程总承包单位:安徽东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6 本工程承包范围:① 住宅部分:招标范围包含住宅、地下停车场、裙房商场以及室外弱电。智能化系统包含:可视对讲、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箱、监控、巡更、门禁、停车场系统、入侵报警、广播、LED大屏、无线对讲、防雷接地、机房工程、管道桥架以及室外管网工程等。第四条 工程承包方式4.1 本工程承包实行包工、包料、包工程质量、包工期、包文明安全生产、包环境保护、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包职业健康、积极做好与其它各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承担智能化工程保修。4.2 智能化工程纳入土建总承包管理,即接受总包的进度管理、质量监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资料管理、且总包参加智能化工程款项的审批会签。4.3 乙方不得将工程转让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五条 施工工期5.1 本工程施工工期应服从总包工期:确保在 2024 年 5 月 30 日前竣工 。5.2 工期延误处罚,按智能化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每日计;累计最高罚款不超过智能化工程总造价的 3%。5.3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监理和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① 甲方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② 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③ 甲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