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我区农业行业协会进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农业产业调研报告【关于我区农业行业协会进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农业产业调研报告 为了配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全区农业行业协会进展情况的视察,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在张志钧副主任的带领下,组织部分委员,先后走访了周浦、袁浦、转塘、龙坞等乡镇和区农业局、国税局等单位,通过组织各乡镇农业分管领导、行业协会负责人、农户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考察行业协会等形式,对我区农业行业协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进展情况进行了深化调研
从调研情况看,我区的农业行业协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已经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建立和进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我区农业行业协会建立和进展情况 (一)关于农业行业协会、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定义及区别 从调研情况看,目前我区上下对农业行业协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定义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了解程度还不够,在此首先对两者加以区分
“农业行业协会”可大致定义为:由涉农企事业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为增进共同利益、维护合法权益,在自愿基础上依法组织起来的非营利性自治组织
“农业专业合作社”则是以农民为主体,由农民或社员根据“民主管理”原则进行合作事务和经营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
农业专业合作社依法在其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以维护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社员)的经济收入为目标,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
农业专业合作社与农业行业协会之间虽有联系,但性质和职能不同
农业行业协会是没有营利性的,以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组建,主要起到内外协调、服务和自我管理的作用; 而农业专业合作社是追求经济效益的,以农民为主体组建,直接从事生产经营,采纳市场化运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相应的,农业行业协会是在民政部门登记,而农业专业合作社是通过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