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申请表附件2:兽医系统实验室建设标准附件3:国家级区域兽医实验室和省级兽医实验室现场考核细则附件4:地(市)级和县(市)级兽医实验室现场考核细则附件1: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申请表申请单位单位地址邮编实验室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E-mail传真经自查,实验室已达到《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办法》第五条所列条件,特提出考核申请
申请单位:(盖章)负责人:申请时间:年月日考核文件目录省级兽医主管部门意见(公章)年月日所属兽医主管部门意见(公章)年月日附件2:兽医系统实验室建设标准为规范全国各级兽医实验室建设,特制订此标准
县(市)级兽医实验室1
1选址、布局、内部设施和内部环境等应当符合BSL-1实验室的要求
2实验室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3实验室应当分别设置有:解剖室、接样室、样品保藏室、血清学检测室、病原学检测室、洗涤消毒室、档案室等
4应当配备的仪器设备有:酶标仪、自动洗板机、微量震荡器、生物安全柜、真空检测仪、普通离心机、磁力搅拌器、生物显微镜、恒温培养箱、生化培养箱、超声波清洗器、纯水仪、酸度计、高压灭菌器、普通冰箱、冰柜、恒温水浴锅、干热灭菌器、通风橱、电子天平(0
001g)、多道移液器、单道移液器、紫外灯等
地(市)级兽医实验室2
1选址、布局、内部设施和内部环境等应当符合BSL-2实验室的要求
2实验室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3实验室应当分别设置有:解剖室、接样室、样品保藏室、仪器室、分子生物学检测室、血清学检测室、病原学检测室、洗涤消毒室和档案室等
4在配备县(市)级兽医实验室所应有的仪器设备基础上,还应当配备有:PCR仪、电泳仪、凝胶电泳成像与分析系统、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Ⅱ级生物安全柜、组织匀浆机、涡旋混匀器、超声波裂解器、超纯水仪、自动高压灭菌器等
省级兽医实验室3
1选址、布局、内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