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省女职工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XX 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计划实施办法 健康是人们工作和生活的基础,拥有健康就拥有幸福,健康是人们最宝贵的财富
但是疾病却时时刻刻威胁着人类的健康
近年来,由于环境污染等因素,使威胁女性的六大恶性肿瘤(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外阴癌、输卵管癌)呈现发病率上升并有低龄化、群体化的趋势,为了保障广大女职工的身心健康,使其患了重大疾病后能得到及时治疗和帮助,缓解因治疗造成的沉重经济负担,XX 省职工保险互助会决定推出“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计划”,为女职工建立一道互帮、互助、自我保障的防线
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投保范围、对象本省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男职工的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且年满 18 至 70 周岁,尚未发现患乳腺、卵巢、宫体、宫颈、外阴、输卵管之其中任何一种恶性肿瘤的均可自愿申请参加本互助保险计划
第二条投保办法本计划采取团体投保制,投保单位女职工人数在 100 人以下的,须有 50%以上的女职工集体参保
投保单位女职工人数在 100 人以上的,须有 50 人以上参保;大型企业及女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须有 100 名以上的女职工集体参保
投保人应向所在单位工会(投保单位)提出申请并缴费,然后由单位工会代理本单位女职工统一办理投保手续
第三条保险期限本互助保险期限分为三年期、六年期和十年期
从计划书签署之日算起,期满或被保险人患病获得保险赔付后,保险责任自然终止
新投保人须自计划书签署之日起执行 150 天的医疗观察期
第四条保费及保险金标准保费
三年期的每份缴费 40 元、六年期的每份 75 元、十年期的每份 100 元
每份保险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被保险人可以投保一份至二份,每一被保险人的最高保险金额为 20000 元
投保人一经参保,不可退保
保险期满,保费不退
第五条缴费方式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