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 XX 县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XX 市 XX 县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局实际,制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区人劳社保局的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决议;坚持依法行政,实行科学管理,民主决策,接爱群众监督,努力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
第三条区人劳社保局要进一步转变职能,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领导职责 第四条本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工作
第五条副局长、党组成员按分工负责原则处理分管的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
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本科室的工作
第六条局长外出期间,由局长委托一名副局长主持全局工作
第七条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忠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第三章决策机制 第八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第九条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凡涉及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策和部署,事关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全局的重要方针、政策、措施,制订、修改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条建立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和民主决策机制
作出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时,局长应听取和集中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副局长、党组成员所分管工作的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局长报告
同时,根据需要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调研等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可采取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