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具备的条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基本条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是指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
贵州省范围内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该基本条件也是贵州省卫生厅颁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的主要依据
一、组织机构(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机构中设有固定的职业健康检查室
二、具有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一)职业病或职业卫生执业医师不少于3 名;(二)从事临床 ( 含毒化 ) 检验工作一年以上的检验师(士)不少于 2 名;(三)从事粉尘、毒物、物理因素等2 个以上检查项目的医疗机构应增加职业病医师或技师三、仪器设备(一)基本仪器设备仪器类别仪器名称物理检查仪器:血压计、听诊器、叩诊锤、音叉、握力计、眼底镜等
临床检验仪器:(临床一般检验和常用生化检验)光学显微镜、 分光光度计(紫外及荧光)、离心机、水浴箱、孵箱、冰箱、干燥箱、血红蛋白比色计、血球计数仪、电解质分析仪、生化分析仪(半自动或全自动)等
功能检查的仪器:心电图仪、 B超仪、 X线摄片机( 200 毫安以上)、观片灯等
其他:紫外线灯、高温压力消毒锅、电脑、打印机等
(二)具有与检查项目相适应的专门仪器设备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具备的条件申 请 从 事 职业 健 康 检 查项目需配备的专门仪器、设备尘肺(500mA、120KV、20Kw以上)高千伏 X线摄片机(500毫安以上)、诊断用肺功能仪、>3000CD三联式观片灯
职业中毒肝肾功能特殊检查所需仪器(如蛋白电泳仪、β2 微球蛋白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测汞仪、分光光度计(紫外及荧光) 、、脑电图、、骨密度计、脑血流图、血液荧光计等、氟电极、锌卟啉直读仪等
职业性眼病裂隙灯、视力检查表、眼底镜、视野检查仪、色觉检查图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