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程度分级危害程度分级是将职工承受的职业危害的轻重程度,按一定的标准进行排队分类。所谓危害即是指化学因素(尘、毒等)物理因素(噪声、振动、温度、电磁和射线等)和生物因素(细菌、病毒和寄生虫等),其存在可能引起职业病,进行职业危害程度分析的目的在于:①便于衡量职工承受职业危害的变动情况,以利于宏观决策;②可以明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和治理的重点,指导人们采取有效措施;③对于不同技术装备的大、中、小企业,可以在一定的时间内提出不同的要求,便于分类指导,避免一刀切,避免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中国自1983 年以来,先后颁布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高温作业分级》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和《生产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等四项国家标准,这些职业危害程度分级标准,是劳动保护科学管理的依据。应该指出,职业危害程度分级标准同卫生标准是有区别的。分级标准是一种管理标准,是为促进企业劳动条件逐步达到卫生标准而制定的。而卫生标准是指所处的劳动环境或劳动条件一般不致造成职业病的标准,也可以说是一种理想劳动条件标准。这两种标准互相联系,但各有各的用途,不应混淆使用。1.高温作业分级高温作业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2℃或 2℃以上的作业。(1)高温作业的主要工种如下。①冶金工业:炼铁、炼钢、扎钢、炼焦、有色金属冶炼等;②机械工业:铸造、锻造、热处理等;③化学工业:氧化、合成、加热、化学反应等;④玻璃、搪瓷、陶瓷工业:炉膛、炉台、焙烧、烘房、窖炉等;⑤轻工业:造纸蒸球、糖果食品焙炉、橡胶硫化、塑料热压等;⑥纺织工业:印染、缫丝的热或蒸煮等;⑦建筑材料工业:耐火材料的窑炉、砖瓦窖炉、水泥烧结等;⑧各种工业的加热炉、锅炉等;⑨夏季露天作业:建筑、搬运、船坞、筑路和露天采矿等。高温作业环境中,存在着两种不同性质的热,一种是对流热,来自被加热的空气;一种是辐射热,来自生产设备的热源及周围物体表面的二次热辐射。人通过体温调节保持相对的热平衡,使体温恒定在正常范围内。人体产热量或受热量加大时,必须加强散热,保持热平衡。主要通过辐射、传导— 对流及蒸发散热。(2)高温作业卫生标准。根据我国《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的规定,车间内工作地点的夏季空气温度,应按车间内外温度计算。其室内外温差的限度,根据各地夏季通室外计算温度确定,不得超过表1 的规定。表 1 车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