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炼分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及车间考核标准一、总则为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干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确保企业各项任务目标全面完成,特制定本条例。二、奖励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励:1.1完成任务突出,有先进成果者。1.2在生产过程中改革创新,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能增加产量、提高质量者。1.3在生产、经营、金融等活动中,有重大突破并产生明显经济效益者。1.4在降低成本、节约能源方面有显著成绩者。1.5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有明显效果者。1.6介绍各类专业人才进入公司并在岗位上发挥重要作用的推荐者。1.7敢于检举和抵制坏人坏事者。1.8见义勇为,保护公司、个人财产或他人生命者。1.9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取得重大社会荣誉者。1.10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能及时制止者,避免发生危害者。1.11在救灾抢险中表现突出的。1.12全年各生产单位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冶炼分厂以炉为单位,辅助部门以部门、车间为单位)。每年度由公司组织进行考核评定。2、被评为年度先进职工,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应奖金及物品。2.1先进职工中被评为标兵者,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应奖金及物品。12.2如有其他特殊贡献,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视情况予以奖励。三、处罚1、常规考核条例1.1迟到5分钟者考核50元/次,迟到30分钟者考核100元/次,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旷工半天/次,迟到2小时者记矿工一天。1.2早退(提前下班,未交接班)考核100元/次。1.3旷工一天考核300元。1.4连续旷工3天(包括3天)以上或半年内累计旷工5天(包括5天)以上者辞退出厂,并扣发当月工资;1.5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违反规定扣200元/次。1.6上班脱岗、窜岗,考核200元,半年内累计3次(包括3次)以上辞退。1.7打瞌睡,考核100元/次;1.8躺下睡觉,或坐着睡觉,考核500元/次。1.9上班吃零食(壳类),考核100元/次。上班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考核200元/次。1.10上班期间玩手机考核200元/次。半年内累计3次(包括3次)以上者辞退。上班期间打架,考核500一1000元(先动手人员考核1000元,后动手人员考核500元)。一年内两次打架者辞退,并扣发全部未发工资。1.11酒后上班,考核1000元/次,并停止当天工作,半年内累计3次(包括3次)以上者辞退。班长以上干部酒后上岗考核2000元/次。21.12厂区内成品库、制氧站、煤气站、高压配电室严禁吸烟(另有规定者除外)。1.13在制氧站和煤气站吸烟者,辞退出厂,并考核1000元;1.14在其它区域(禁烟区)流动吸烟一次者,考核500元/次;吸烟三次者辞退。1.15乱丢烟头、纸屑、塑料袋、饮料瓶,垃圾等,考核200元/次。1.16办公区域随地吐痰,考核100元/次。1.17办公楼内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考核100元/次。1.18办公区域保持清洁整洁文明卫生,违反规定扣50元/次。1.19厂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违反规定考核500元,半年内累计3次(包括3次)辞退出厂,并扣发当月未发工资。1.20请假办理规范手续,违反规定按旷工处理。1.21公司考勤制度由人事行政科进行审核抽查工作,发现一次谎报、虚报现象处罚上报责任人1000元/次,二次以上开除处理,并扣发当月未发工资。1.22员工上下班的汽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上班期间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区域,不得随意停放,违反规定者考核200元/次;1.23炉长以上人员的车辆必须在安全环保科办理登记后方可进入厂区,违反规定考核500元/次;1.24其他人员不得骑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上炉并停放生产现场,违者考核当事人1000元/次。31.25翻越围墙进出工厂,考核1000元/次,半年内累计两次(包括两次)以上者辞退出厂,并扣发当月未发工资。1.26私车或其他施工单位车辆进出厂门,自觉接受门卫检查,违反规定考核200元/次。1.27车间内私接电炉、用太阳灯取暖,自烧煤炭火炉,考核500元/次。(特殊情况,需由副总以上人员批准)1.28严禁上班期间下棋、打牌等类似活动,违反规定考核每人500元,半年内累计两次(包括两次)以上者辞退出厂,并扣发当月未发工资。1.29生产车间员工上班时间不准穿高跟鞋(5cm向上)、短裤、凉拖,办公室人员上班期间不准穿短裤、凉拖,违反规定考核200元/次。1.30员工小孩严禁进入生产区域,违反规定考核当事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