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 2 - 1、 焊接前必须查明所焊材料的钢号,以便正确地选用相应的焊接材料和确定合适的焊接工艺。2、 焊接材料 [焊条、焊丝、氮气、氧气、乙炔气 (电石)和焊剂 ]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或有关标准 )。3、 钢材、焊条、焊丝等均应有制造厂的质量合格证。凡无质量合格证或对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批号抽查试验,合格者方可使用。4、 筒体的对接焊口,其中心线距离封头弯曲起点不小于壁厚加15mm,且不小于25mm和不大于 50mm。5、带有纵向焊缝的筒体,相邻两纵向焊缝的距离应大于壁厚的3 倍,且不小于 100mm。6、 搭接焊缝的搭接尺寸应不小于5 倍母材厚度,且不小于 30mm。7、 坡口的制备应以机械加工的方法为主进行。如使用火焰切割切制坡口,则应将割口表面的氧化物、熔渣及飞溅物按要求清理干净,并将不平处修理平整。8、 焊件在组装前应将焊口表面及附近母材内、外壁的油、漆、垢、锈等清理干净,直至发出金属光泽。9、 焊件对口时一般应做到内壁齐平,如有错口,对接单面焊的局部错口值不应超过壁厚的 l0%,且不大于 1mm。对接双面焊的局部错口值不应超过焊件厚度的10%,且不大于- 3 - 3mm。10、焊接接头有超过标准的缺陷时,可采取挖补方式返修。但同一位置上的挖补次数一般不得超过三次。12、焊接场所应采取防风、防雨、防雪、防寒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