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标准秘书处 xx 大学 x 学院学生会 xxxx 文件 xx 大学 xx 院〔2015〕xx 号 关于制定 xx 大学 xx 学生会 秘书处考核制度通知 秘书处各成员: 为推进学生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加强学生会队伍建设,增加学生会秘书处的执行力,规范秘书处管理,有效促进考核激励机制的深入,规范秘书处成员的工作行为,促进秘书处学生干部的积极性、高效性、创造性,结合实际,特制定秘书处考核制度
本制度从出勤(30 分)、活动开展情况(40 分)、个人素质(30 分)、嘉奖情况(10 分)4 个方面(共 100+10 分)考核各学生干部
该考评由学生会主席团每两个月组织一次,期末考评以每月考评成绩为依据进行
针对秘书处各方面的考评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以分数高低排名,由学生会主席团评出“优秀干部”若干名,并在新学期学生会全会上进行颁奖表彰
一、考核对象:商学院学生会秘书处成员 二、考核规则
满分为 100 分,基础分为 60 分,根据考核内容进行相应的加减,每学期期末进行汇总,作为组织评优依据
三、考核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公正 四、考核标准 (一)出勤考核 xx 大学 x 学院学生会 1、会议出席情况考核 (1)迟到开会时在点名之前还未到者视为迟到
每人每次扣 2 分
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主席团,提请主席团同意后,此情形不做迟到处理
(2)早退会议结束之前离开会场视为早退
每人每次扣 2分
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提请负责人同意后,此情形不做早退处理
(3)未到未到或会议进行 1/2 后还未到者视为不到
每人每次扣 4 分
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提请负责人同意后,此情形不做未到处理
累计三次未到者无条件免职
2、活动到场情况考核 (1)迟到在规定时间未到者
每人每次扣 2 分
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提请负责人同意后,此情形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