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公司保供电工作管理规定 广东电网公司统一编码: S.00.00.05/PM.0000.0001 2 0 1 0 -0 1 -0 1 印发 封面 2 0 1 0 -0 1 -0 1 实施 本制度信息 制度名称 广东电网公司保供电工作管理规定 制度编号 S.00.00.05/PM.0000.0001 对应文号 版 次 变更概要 修编时间 状态 0907 版 2009-10-26 在用 角色 人员 编写 陈浩 黄涛 胡晓萌 初审 会签 张忠东、、、 审核 批准 2010-01-01 印发 制度信息 2010-01-01 实施 S.00.00.05/PM.0000.0001 广东电网公司保供电工作管理规定 共 10 页 第 1 页 广东电网公司保供电工作管理规定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广东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供电工作管理,提高公司系统保供电指挥协调及处置能力,确保在重要时期对重要地区和场所的安全可靠供电,完成公司供电范围内各类保供电任务,按照南方电网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供电工作管理规定》 《广东电网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特级、一级、二级和特殊时期保供电工作管理。 1.4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实行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2)及早入手,充分准备。提前针对保供电任务和对象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各项措施,充分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应急事件的准备工作。 (3)确保电网安全稳定,确保对重要用户连续供电。 2 术语和定义 2.1 特级保供电 在公司所属地理区域内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的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国际性会议或活动时期的保供电; 国家级重要政治、经济、文化、体育活动或会议等时期的保供电; 由广东省人民政府部门或南方电网公司指定级别的保供电。 2.2 一级保供电 在公司所属地理区域内召开或举办的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国际性会议、活动等时期的保供电; S.00.00.05/PM.0000.0001 广东电网公司保供电工作管理规定 共 10 页 第 2 页 由广东省人民政府部门或南方电网公司指定级别的保供电。 2.3 二级保供电 省(部)级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活动或会议等时期的保供电; 由地市级人民政府部门指定的保供电。 2.4 特殊时期保供电 全国性的主要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