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绿色施工 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2017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条 为 落 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城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绿色施工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绿色施工导则》、《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广州市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与评价标准》,结合广州市建设管理实 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 二条 广州市设立“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样板工地”和“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奖项。其中,“标准化示范工地”奖项是广州市建筑工地的最高奖项。奖项每年度颁发一次,在当年竣工后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告知书》的参评项目中评选,表彰文件和荣誉证书由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制发。 第 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本办法规定建设规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 第 四条 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样板工地奖项评选遵循企业自愿原则,企业可在工程开工后自愿申报,在施工全 — 2 — 过 程 分 阶 段 接 受 相 关 部 门 和 专 家 检 评 , 工 程 竣 工 后 向 评 选 组 织 提交 由 工 程 安 全 监 督 机 构 出 具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合 格 结 论 以 上 的 《 安全 生 产 标 准 化 评 定 结 果 告 知 书 》, 才 具 备 候 选 资 格 。 第二章 评选组织 第 五 条 广 州 市 建 筑 业 联 合 会 设 立 广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文 明绿 色 施 工 样 板 工 地 评 选 工 作 办 公 室 , 负 责 样 板 工 地 奖 项 评 选 的 日常 工 作 。 办 公 室 设 立 “评 选 指导工 作 委员会 ”, 评 委成员由 施 工 企业 、监 理企业 推荐派出 , 由 办 公 室 审定 聘任。 第 六 条 评 委成员实行检 评 回避制度, 凡属评 委所属单位监督 、管理、施 工 、监 理的 建 设 项 目, 评 委本人不得参与该项 目的评 审打分 。 第 七条 设 立 广 州 市 样 板 示范工 地 审核工 作 小组 , 由 市 建 设行政 主 管部 门 、市 城 市 管理部 门 、市 辖 各 区 建 设 行政 主 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