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防火 1 2 .1 建筑分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 《广播电视工程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YJ 33—88 2 .0 .1 根据广播电视工程建筑的规模和服务范围大小划分为四级: 一、中央级; 二、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级; 三、市(含省辖市、地区、盟、州)级; 四、县、旗级。 2 .0 .2 广播电视建筑根据其规模、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应符合表 2.0.2 的规定。 广播电视建筑分类 表 2.0.2 名称 一类 二类 广播电视中心 中央级、省级 市级、县级 中、短波广播发射台 中央级、省级 市级、县级 电视、调频广播发射台 中央级、省级 市级、县级 带塔楼建筑的电视、调频广播发射塔 中央级、省级 收讯台、微波站 各级 广播电视地球站 中央级、省级 注:高度超过 24m 和低于 24m 的建筑分类,应参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建筑分类执行。 2 .0 .3 一类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YJ 58—88 1 .0 .3 电影院的规模按观众厅的容量可分为: 特大型: 1201 座以上, 大 型: 801—1200 座, 中 型: 501—800 座, 小 型: 500 座以下。 电影院应布点合理、规模适当。当电影院总规模较大时,宜设多观众厅。 1 .0 .4 电影院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与特大、大、中、小型交叉组合)。特等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的相应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 年以上,乙等 50—100 年,丙等 25-50 年; 二、耐火等级:甲、乙等不应低于二级;丙等不应低于三级,且不应有特大型; 三、视听设施:甲等宜设置立体声。 甲等大型以上的观众厅主体结构宜具备能兼放,或以后能改建为兼放 70mm 影片的条件。 注:观众厅能兼放 70mm 影片的土建基本条件参见附录一。 7 .1 .2 电影院建筑的耐火等级应符合第 1.0.4 条的规定,但任何等级电影院的放映室均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 1 2 .2 广播电视中心 《广播电视工程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YJ 33—88 3 .1 .1 标称面积在 400m2 及 400m2 以下的演播室、录音室的屋顶承重构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构件。标 2 称面积超过400m 2 时可采用金属承重构件,但必须加防火保护层,使其达到一级耐火等级的要求。 3 .1 .2 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