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是3 级科目吗? 我知道结转增值税的分录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然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 那么我的问题是: 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还有诸如应交-应交增值(已交税金)(进项税转出)(销项税额)等等科目,这些科目是3 级科目吗?还是本身是2 级科目,后面的只是解释? 2 ,如果是3 级科目,那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这个科目是从什么地方转来的????? 也就是说,我们知道作为作为借方它是怎么走的(转入应交未交)。那么他作为贷方的时候是怎么种情况?借贷和应该为0 吧。 问题补充: 借:原材料 1 0 0 进项税 1 7 贷:银行存款1 1 7 借:银行存款2 3 4 贷:销项税 3 4 库存商品 2 0 0 那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就有2 个3 级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进 17”,以及,“应交-应交增值-销 34”。那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现贷方余额1 7 . 所以,把这个贷方余额1 7(合并“进项税”和“销项税”科目到“应交-应交增值-转出未交增值税” 1 7 )作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借:应交-应交增值-转出未交增值税 1 7 贷:应交-未交增值 1 7 然后,结转 借:应交-未交 1 7 贷:银行 1 7 那么,如果以上正确的话,即是“应交-应交增值-转出未交增值税”3 级科目是几乎平行于“应交-应交增值”这个2 级科目的,属于各个3 级科目的汇总名称。 但是为什么不是: 借:销项税 3 4 贷:进项税 1 7 应交-应交增值-转出未交增值税 1 7 这样? 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还有诸如应交-应交增值(已交税金)(进项税转出)(销项税额)等等科目,这些科目是3 级科目! 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是企业月终计算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后,用于转出的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不是从什么地方转来的,只是用于转出应交税的科目。所以不存在转入转出的问题。 我们核算的是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科目,最终确定应交的税额。所以下面的三级科目最后是要汇总的,不用非要为 0 。 对于补充的问题,其实你可以理解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和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之间的结转。月底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额只是通过 应交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