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大 危 险 源 监 控 及 管 理 制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全 面 贯 彻 《 安 全 生 产 法 》, 落 实 “安 全 第 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坚持以人为 本的科学发展观, 加强企业安 全 生 产 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 实 现公司安 全 生 产 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 特制定本制度。 第 二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 产 、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 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 三条 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安 全 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 重大危险源安 全 管理规章 制度, 落 实 重大危险源安 全 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 明确所属各部门 和有 关 人员 对 重大危险源日 常 安 全 管理与监控职责, 制定重大危险源安 全 管理与监控实 施方案 。 第 四 条 存在 重大危险源的部门 , 其 主要负 责人全 面 负 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 全 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 二章 重大危险源监控评 估 第 五 条 各部门 、车 间 应 对 重要的设备 、设施以及 生 产 过程 中 的工艺 参 数、危险物质 进 行 定期检 测 , 建立健全 重大危险源评 估 监控的日 常 管理体 系 。 第 六 条 应 建立重大危险源档 案 , 重大危险源档 案 应 包括: (一 ) 重大危险源安 全 评 估 报 告 ; (二) 重大危险源安 全 管理制度; (三 ) 重 大 危 险 源 安 全 管 理 与 监 控 实 施 方 案 ; 第 七 条 应 该 每 两 年 至 少 对 本 单 位 的 重 大 危 险 源 进 行 一 次 安 全 评估 , 并 出 具 评 估 报 告 。 第 八 条 安 全 评 估 工 作 应 由 公 司 安 全 评 价 人 员 或 公 司 安 全 经 理 主持 进 行 , 或 者 委 托 具 备 安 全 评 价 资 格 的 评 价 机 构 进 行 。 第 九 条 安 全 评 估 报 告 应 包 括 (一 ) 安 全 评 估 的 主 要 依 据 ; (二 )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基 本 情 况 ; (三 ) 危 险 、有害因素辨识; 第 十条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 艺、设备 、防护措施 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 大 变化,或 者 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所属企业应 当对 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