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务分包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将 项目工程建项目分包给 。现就本工程劳务分包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楼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第二条、 承包方式 劳务分包。 第三条、 承包范围 完成该项目按施工图、设计变更以内的所有土建工程项目(土方机械,防水工程,消防工程,水、暖、电、电梯及安装工程不在其中)。注:甲方仅提供水泥、河沙、石子、钢筋、砼、砖、直螺套筒、水电至施工现场并负责到施工作 2 业面其余乙方自备。 1 、 主体结构工程:配合清槽、人工配机械回填、夯实、钢筋加工、绑扎、模板制安、砼浇筑,(甲方负责土方处理,机械开挖,降水、防水施工)。主体工程(含二次结构砌体、植筋、钢筋、及砼浇筑人工费),(水、暖、电、通风、消防等安装工程预留预埋不在其中)(不包括附属工程)。 2 、装饰工程:内外墙所有抹灰、楼地面找平。 3 、脚手架工程:外架搭设等防护措施。 4 、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机械设备、搅拌机、砂浆机、三级电箱、振动棒、夜间施工小太阳、翻斗车。 5 、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砂浆搅拌机械,以及其他小型机械、锹、灰桶、线板条等工具,配线板、元钉、扎丝、施工用线等耗材。 第四条、甲、乙驻工地代表 1 、 甲方代表: 2 、 乙方代表: 3 、 乙方管理人员名册(附名册) 第五条、价款的确定,劳务结算原则 本工程劳务分包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基础面积算一半,顶层屋面面积加一半,其中:砼浇捣 1 2 元,机具费及扎丝、铁钉、焊条 5 元,砌体(包括零星、二次结构、拉接筋)5 0 元、木工 6 5 元,外架 1 2 元,抹灰(包括工程内一切抹灰, 3 外墙保温粉刷)50 元,利润22 元,不负责二次装修。 2、协议价款为综合单位包括: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社会养老保险金、福利,质量措施费、政府高温补贴费、配合费等,计251 元/m 2。 3、结算以甲方部签证的有效文件为依据。 4、建筑面积不加减,按国家定额所规定的方法计算。 5、所有图纸变更洽商按实结算(按实增减),乙方只收取(或扣)。 第六条、劳务费支付及结算 双方约定,进场施工不预付生活费,工程量至±0.00 按实际工程量付70%,每完成三层平板浇砼后支付已完成实际工程量的70%,结构封顶后支付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