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劳务分包合同书 工程名称:安顺市西秀区干河棚户区改造项目 承包人: 遵义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人: 签订日期: 2013 年 月 日 - 2 - 劳务分包合同书 承包人:遵义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西秀区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分包工作对象及内容 1
1 工程名称:安顺市西秀区干河棚户区改造项目 1
2 工程地点:黄果树大道东段(棕榈园西侧) 1
3 分包范围:土建、防水、安装工程(包括:泥工、模工、钢筋工,架子工等总包合同内的劳务施工内容;大小机械:塔吊、施工升降机、混凝土布料机、搅拌机、振动器、钢筋制作机械、模板加工机械及变压配电房以外的各型电缆、配电箱;各工种所用建筑辅材
) 2 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2013 年 月 日, 结束工作日期:2014 年 月 日(共计12 个月,实际开工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3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 3 - 质量目标:主体优质结构工程 基础、主体、竣工一次性交验合格 4 合同文件及解释程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 本合同; 2 ) 本合同附件; 5 图纸 承包人应在分包工作开工5 天前,向分包人提供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壹套
其余由分包人自备
6 项目经理 6
1 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6
2 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7 承包人义务 7
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