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评分标准 建筑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采用评分方法进行,评审委员会依照工程项目情况,参照以下评分标准对投标申请人逐项进行打分,打分以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原件为准,对机构管理情况,应通过考察核实。 一、投标单位(满分55 分) (一)企业诚信(满分11 分) 1.上两年度获银行企业信用等级: A 级称号的,得 1 分; AA 级的,得 1.5 分; AAA 级的,得 2 分。 同一称号就高记取,最高计至 2 分。 2.上两年度获工商部门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 地市级及以上的,得 2 分; 县市级,得 1 分。 同一称号就高记取,最高计至 2 分。 3.企业资质等级: 一级及以上的,得 3 分; 二级的,得 2.5 分; 三级的,得 2 分。 4.已通过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2 分;通过其中二项的,得 1.5 分;通过其中一项的,得1 分。 5.上两年度被评为先进企业的: 地市级及以上,得 2 分; 县市级,得 1 分。 同一称号就高记取,最高计至 2 分。 (二)企业业绩(满分14 分) 1.企业所承建工程上三年度曾获优质工程: 国家级,得 4.5 分; 省级,得 4 分; 地市级,得 3.5 分; 县市级,得 3 分。 同一工程就高记取,不重复计分,最高计至 7 分。 2.上年度企业施工工地曾获标化工地: 省级,得 3 分; 地市级,得 2.5 分; 县市级,得 2 分。 同一工程就高记取,不重复计分,最高计至5 分。 3.上年度承建过同类工程(有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面积、层数、规模及技术要求)合格及以上的,得2 分。 (三)财务状况(满分2 分) 流动资金:考察投标申请人是否有充足的流动资金进行正常经营,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进行打分。满足条件,得1 分。 负债情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负债表与流动资金进行比较打分。满足条件,得1 分。 (四)市场行为得分(满分15 分) 投标申请人的不良行为,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日之前被行业行政管理和财政、审计、劳动部门及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列入“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且尚在公示期内的,每条记录扣1 分。 其中:经上述部门认定的行贿行为、弄虚作假行为和工程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标行为、拖欠克扣民工工资行为,按以下办 法 扣分。 1.行贿行为 单 位 有行贿行为1 次 扣10 分,2 次 扣15 分; 企 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