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土石方定额分别开挖、运输、回填和人工、机械操作编制。 二、土石方定额中的岩土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中所列I、II 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III 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IV 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V 类为定额中松石;VI—VIII 类为定额中次坚石;IX—X 类为定额中普坚石;XI—XVI 类为定额中特坚石。 三、套用土石方定额应根据合理的施工方案,选择合理的开挖或回填方式、运输距离、机械类型和型号。 四、土方工程定额。 1、土壤含水率大于 25%时,相应挖土、装土、运土定额人工和机械数量乘以 1.18 系数。如已采用井点降水的,则均按干土计算。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址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若无地质勘察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在同一沟槽、基坑内有干、湿土时,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并按槽、坑的全深套用相应定额项目。如泥土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天然含水量 W 大于液限WL、天然孔隙比e 小于 1.0 时为粘性土;天然孔隙比大于 1.5 时为淤泥;天然孔隙比大于1.0 而小于 1.5 时为淤泥质土。无论是 淤泥还 是 淤泥质土一律 套用淤泥定额。 2、回填土压 实 、碾 压 定额按压 实 后 的体 积编制,人工、机械松填土定额按松填体 积编(包 括 装载 机装松散 土)定额按天然密 实 体 积(自 然方)编制。 3、平 整 场 地定额未 包 括 挖树 根、草 皮 和排 除 障 碍 物,有发 生时另 行 计算。 4、人工开挖砾石含量在 30%以上密 实 性土壤的,按相应四类土定额乘以系数 1.43。 5、人工挖沟槽土方一侧 弃 土,槽坑一侧 填土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 1.13。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沟槽、基坑基底 开挖宽 度 在 1m以内的,相应定额乘以系数 1.5。 6、人工在群 桩 间 挖土的,挖土定额人工乘以系数 1.25,工程量计算时桩 身 所占 体 积不 扣 除 。 7、人工挖土方需 要 人工垂 直 提 升 土方超 过 1.5m 的,挖沟槽淤泥、流砂深度 超 过1.5m 的,超 出 部 分工程量应计算土方垂 直 运输费 用,按垂 直 深度 全深每 米 折 合水平 距离 7m 套用人工运土或淤泥、流砂定额的每 增 运项目。 8、 人 工 配 合 机 械 挖 土 , 且 人 工 挖 土 工 程 量 小 于 总 挖 方 工 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