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主持人工作导则 一.设计主持人的基本职责 1.设计主持人是设计项目的主持者,在所长领导下对所主持的设计项目全面负责,对本专业的技术处理权,对其他专业的技术问题有协调权。在设计、施工、使用等各个环节,应用 PDCA 工作方法,认真开展本项目的目标管理和工序管理。 2.设计主持人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对主持的设计应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方 针、政策、法令及技术规范、规定、标准等,执行我院各项技术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本项目批准的建设投资、建筑面积、设计标准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设计主持人应具备很强的责任心、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态度,主动协助建设单位抗好工程建设。 4.设计主持人应具有全局观念和较强的组织能力,组织各专业按设计深度的要求编制各阶段的设计文件,贯彻全面质量管理,保证按时完成设计任务。 5.设计主持人应具备总图、结构。给排水、采暖、空调、通风、电气照明、予算 等各专业的一般知识 。 6.设计主持人应具备较好的建筑理论 基破 和建筑设计能力( 包 括 方案 、初 设、施 工图) 反 组织解 决 施工中 出 现 的各种 技术问题。 7.对当今国内外的建筑理论和建筑潮流的发展应有所了解,以丰富设计构思,跟 上时代的步伐,要有强烈的创优意识,敢于创新。 8.对当今国内外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应有所了解,并积极组织推广。 9.设计主持人是该项目技术上的全权代表,有权代表各专业对外作出决定,因此应熟悉和掌握涉外工作,协调各专业的意见,统一对外。 10.设计主持人应妥善保存文件资料,以备查核和归档。同时要随时积累资料,其中包括工日消耗、摄影及录像等。 二.设计准备阶段 1.设计主持人应首先研究分析该项目的批准任务书和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及对设计的要求。摸清建设单位对设计的要求。 2.落实建设用地,组织各专业进行现场踏勘,了解现场地形和周围环境。 3.组织各专业按集自然条件、工程 地质 、材料设备、市 政 设施 、施工条件等基 础 资料。编 写 设计原 则 。 4.有工艺 要求的设计项目,应提 请 建设单位组织必 要的参 观 调研。有特 殊 工艺 要求的设计项目应有工艺 设计单位配 合 设计。 5.合作设计项目,应与建设单位、外方共同商定合作方式和各自的分工,以明确责任。 6.需出国考察或配合设计的项目,设计主持人准备必要的申报文件(批准的合同书、对方的邀请信、建设单位的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