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 2007-8-20 17:58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一、科目设置 按照规定,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和实际已交纳的增值税;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增值税。 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施工企业,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其中: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人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销项税额的,用红字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施工企业,可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使用三栏式账户,核算企业应缴、已缴和多缴、少缴的增值税。 二、账务处理方法 (一)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方法 1.进项税额的核算 (1)企业购进材料等: 借:材料采购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企业接受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委托加工物资等 贷:银行存款等 (3)企业购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等 2.销项税额的核算 (1)企业向外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交税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