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本项目以及各参与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的整体形象,保证项目运行的高效性、严密性和条理性,确保本项目能保质期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参与单位严格执行。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将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按《成都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的,建设单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 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 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4、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 份 的证卡 进出 ,非 施工人员不得 擅 自 进入 施工现场。证卡 由施工单位拟定内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实施。 5、 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 项目总 平 面 红 线 范围 内及临 时 租 用 地作 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在 施工前 ,必须在 甲方规定的区 域 内布 置临 设,并将总 平 面 布 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6、 施工单位在 施工现场周 边 设立 围 护 设施,属 临 街 和居 民 居 住 区 在 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 护 设施作 业 ,工地周 边 50米 、出 入 口 100米 内无 垃 圾 、污水 ,保持 工地周 边 整洁 。 7、 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 道 路 通 畅 、平 整、坚 实,有回 旋 余 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 的排 水 措 施,施工污 水 沉 淀 排 入 甲方指 定的地方,排 水 系 统 处 于 正 常的使 用 状 态 。 8、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 施工总 平 面 布 置图合理布 置各项临 时 设施,堆 放 大 宗 材料 、成品 、半 成品 和施工机 具 设备 ,减 少 二 次 倒 运与搬 迁 ,不得 侵 占 场内道 路 及安全防 护 等设施。建筑 物 内外 的零 散 碎 料 和垃 圾 渣 土 应及时 清 理。楼 梯 踏 步 、休 息 平 台 、阳 台 处 等悬挑 结 构 上 不得 堆 放 料 具 和杂 物 。在 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