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劳社办发[2008]35号转发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关于2008年全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旗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盟直各委办局、中区直驻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盟直各企事业单位:现将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8年全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内劳社办字[2008]3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完成
报名材料样张及其他未尽事宜,请登陆兴安盟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网(网址:nmxa
报名时间:2008年4月16日——6月5日报名地点:兴安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五楼联系人:李建平田立杰联系电话:82488108212479二○○八年四月十六日2关于2008年在全区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内劳社办字[2008]36号各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事(劳资)部门,中、区直企业(集团)及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贯彻全区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区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与使用,提高队伍素质按照《2008年职业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点》的要求,本着“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评、单位聘任”的原则,决定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含企业、社会人员)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企业在职人员及社会人员均可参加此次考评
(二)此次考评工种为《2008年全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职业(工种)明细》(附件一)中所列工种
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纪律,具有较高政治觉悟和良好职业道德
(二)申报各职业(工种)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的条件:1、技师职业资格(二级)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即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发证日期在2005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