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发生反对萨芬撒反对萨芬萨范德萨范德萨反对萨芬撒旦飞萨芬撒旦撒大幅度萨芬撒关于省级人大常委会在乡镇换届选举中角色定位的思考省级人大常委会在乡镇换届选举中扮演角色直接发轫于1979年制定的选举法,在此之前,全国各级人大选举均是由政府系统负责,新选举法颁布实施以后,这种角色开始转由各级人大常委会承担
具体到乡镇换届选举,各地的一般作法是:一是统一部署
在选举开始前,以省级人大常委会党组名义起草好全省乡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报省级党委批转,之后省级人大常委会作出有关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决定,召开全省人大乡镇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
二是具体指导
因应乡镇选举,省级人大、设区的市(州)人大常委会成立选举办公室,编写换届选举工作宣传提纲,举办换届选举培训班,印发选举工作简报,召开设区的市选举办公室座谈会,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等
从上述各地操作的实践来看,事实上各地的省级人大常委会在乡镇人大换届选举中承担了“领导者”和“具体指导者”双重角色
尽管20年来省级人大常委会所扮演的这种角色对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曾经起过十分积极的作用,但无论是从法理的角度、实践的操作,还是行政学原理的角度,笔者认为省级人大常委会目前扮演的这两种角色都已经严重越位
一、从法理上看,由省级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乡镇换届选举于法无据依据选举法第七条的规定:省级人大、设区的市(州)人大常委会主持本级人大选举;县(市)、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的选举,并受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省级人大和设区的市(州)人大常委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大的选举工作
该条内容很明确地说明,乡镇换届选举完全是县级的自主范围,从法理上说,只要乡镇任期届满,其所在的县级人大常委会就可以依法部署相关选举工作,启动相关选举程序,根本不需要省人大常委会来个“统一部署”,搞“屋上架屋”,“床上叠床”
它一方面不利于县级人大常委会在“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