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能源管理合同合同编号: [ ] 甲方(用能单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帐户名称:账号:乙方(节能服务公司)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帐户名称:账号:鉴 于 本 合 同 双 方 同 意 按 “ 合 同 能 源 管 理 ” 模 式 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 1 章术语和定义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
合同能源管理 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EMC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能耗基准 Energy Consumption Baseline 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的,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某一时间段内的能源消耗状况
项目节能量 Project Energy Savings 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第 2 章项目期限1
本合同期限为年(共期、每期个月),自始,至止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期 为工 作 日 , 自始 ,至止
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效益分享期为年(共期、每期个月)
第 3 章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