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甲方﹙委托人﹚:代表人:一、装饰施工项目 :区﹙县﹚路﹙村﹚弄﹙巷﹚号楼室
房屋结构: 3
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价格单,并以价格单为准﹚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
工期天: ﹙日历﹚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日止
工程保修期 : 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三、工程造价:﹙大写﹚﹙小写﹚元
其中:设计费元,人工费元,材料费,管理费元
合同生效时,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计元,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年月日前,支付总价款的35%,计元 ;余款: 5%计元,工程验收后一次付清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签字,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收取保管费,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有乙方负责赔偿
乙方采用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凡由乙方采购的主材料、设备必须与价格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计量标准相符,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五,施工前准备细则1
甲方(1)开工前, 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1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 清除影响施工障碍物
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向乙免费提供施工用的水、电等必备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施工中使用公共部位操作,由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支付赶工费,待签订工期变更协议、确定赶工费后在行赶工
(7) 甲方代表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