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甲方﹙委托人﹚:代表人:一、装饰施工项目 :区﹙县﹚路﹙村﹚弄﹙巷﹚号楼室。 2.房屋结构: 3.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价格单,并以价格单为准﹚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工期天: ﹙日历﹚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日止。 2.工程保修期 : 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三、工程造价:﹙大写﹚﹙小写﹚元。其中:设计费元,人工费元,材料费,管理费元。合同生效时,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计元,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年月日前,支付总价款的35%,计元 ;余款: 5%计元,工程验收后一次付清。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签字,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收取保管费,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有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用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凡由乙方采购的主材料、设备必须与价格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计量标准相符,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五,施工前准备细则1. 甲方(1)开工前, 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1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 清除影响施工障碍物。 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2)向乙免费提供施工用的水、电等必备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3)施工中使用公共部位操作,由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6)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支付赶工费,待签订工期变更协议、确定赶工费后在行赶工。(7) 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8) 甲方有责任在装修前对本身住房土建质量问题有所了解,并妥善解决。1. 乙方(1)组织施工图纸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2)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3)乙方委派:为驻工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协调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六、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