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 word 文档 下载可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公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逐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根据 大病统筹,兼顾门诊 的原则,特制定《麻豪口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就医方案》,以下简称《门诊就医方案》。 “”第二条门诊医疗基金实行 全镇统筹 管理,重点解决农民常见病、多发病的部分门诊医疗费用,让农民在日常就医活动中真正得到实惠。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为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委派机构。 第四条镇合管办设立监管员 2 名,从卫生院职工中择优考核聘用。 第五条合作医疗监管员主要职责 1、贯彻和落实上级有关合作医疗制度的方针、政策,宣传和实施本镇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规定和措施。 2、负责各村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查并报上级确认。 3、根据《门诊就医方案》之规定对各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和参合人员的医疗活动实施监督、控制和管理。 4、负责合作医疗的各种证、卡、表的领取和下发。 5、负责合作医疗门诊补偿的审核和申请划拨工作。 6、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法律规范管理,查处医疗机构执业活动中的各种违规行为。 7、完成县合管办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基金管理 第六条门诊医疗基金的来源:按参合人员人均 10 元标准,由县合管办分月划拨到乡镇合管办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第七条镇合管办根据 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 的原则,实行统筹管理,分村结算。 第八条门诊医疗基金分为:基本医疗基金和风险储备基金。其中基本医疗基金占 95%,风险储备基金占 5%。 第九条基本医疗基金用于参合人员门诊医疗费用的补偿; 风险储备基金用于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出现透支和意外情况的应急处理。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十条门诊医疗补偿费用由镇合管办每月向各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核拨一次,每月的 20—日25 日为当月的门诊医疗费结算时间。 第十一条镇合管办应以村为单位,对每个参合农户建立门诊医疗基金补偿台帐,严格审核合作医疗门诊登记表,做到门诊登记、表、帐三相符。 第十二条乡、村两级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每月公布一次门诊医疗费用补偿情况,接受全社会监督。 第四章门诊补偿 第十三条凡参加合作医疗的本镇农民,在镇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疗活动中,有权按《门诊就医方案》规定获得补偿。 (一)补偿范围 门诊补偿的医疗费用包括:药品费、注射费(含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换药费、挂号费、手术费以及 b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