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精心整理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代拟稿) 为法律规范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 (一)整治范围 全市城市建成区
(二)整治对象 现有饮食业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排放管道的餐饮企业、机关单位食堂及从事餐饮业的个体工商户;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排放管道,但有投诉的餐饮企业、机关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及个体工商户;产生油烟污染的“两无”(餐饮服 依法取缔
(四)整治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24 年 5 月)
实行各县(市)发布通告、印发宣传单、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向业主和群众进行宣传, 形成舆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集中整治阶段(2024 年 6-11 月)
各县(市)人民政府于 6 月依法向餐饮业主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餐饮业主于 8 月前向 所在县(市)环保局报送整治方案,经审查后实施;各餐饮业主于 11 月底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
巩固提高阶段(2024 年 12 月-2024 年 2 月)
2024 年 12 月-2024 年 1 月,县(市)人民政府对整治进度缓慢,不按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发改委副主任 市住建局副局长 市工商局副局长 市环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同志任办公室主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全市县(市)人民政府为本次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单位,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并组织落实整治行动,对整治对象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下达关闭决定,并组织落实关闭行动
市工商局:配合有关部门取缔无证、无照的餐饮经营户;吊销依法关闭的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对新颁发营业执照的,要告知、督促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到相关行政审批单位办理相关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