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小学关于调整灾后重建立项内容及规模的请示 xxxxxxxxxxxx 关于调整灾后重建立项内容及规模的 请示 区发展和改革局: 我校灾后重建项目在各级关心和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前期工程
但因重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只对基础设施设施重建进行了立项(广利发改发〔2009〕29 号,项目总投资 1220 万元,资金为国家灾后重建资金 815 万元,争取中国青少年基金会援建资金 405 万元)但同属重建项目的灾后应急维修、土地征用、重建前期费用、设施设备采购、校园文化、绿化建设、校园门卫、大门建设等未进行立项
现申请对以下项目进行调整: 1
灾后应急维修(含搭建板房)资金
重建前期费用、监理费
万元(地勘、设计、代理、预算、审计、各类检测费等); 3
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工程款
万元(灾后重建中标价
万元,由于清单漏项、设计变更及工程超量等原因增加
万元); 5
旧教学楼维修资金
校园文化、绿化资金
校园门卫、大门建设资金
万元;监控设备
万元;电教站配置设备
食堂应急维修
万元; 10
万元(学前班设施设备购置资金
万元、危房鉴定费用
万元、校园体育设施建设及零星维修
根据学校的实际,经 xxxxxxxxxxxx 教育局同意,我校请求将原规划进行调整: 1
原项目总投资 1220 万元,调整为总投资
建设内容调整为:(1)灾后应急维修(含板房搭建);(2)灾后重建前期费用、土地征用及补偿;(3)
灾后重建基础设施 4566 平方米及附属设施;(4)学校教育教学设备采购;(5)零星维修加固、校园文化、校园绿化建设、校园门卫大门建设; 3
资金来源为国家灾后重建资金
万元,争取中国青少年基金会援建资金 405 万元
特此请示,请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