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管理制度(定稿) xx 字〔2017〕006 号签发人: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与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公司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务用车管理,是指公司出资购买的为公司业务往来配备的车辆及公交卡的管理
集团公司现有车辆有:e930 3、ka 531、ka 532、jc67 2、ew37 3、8lw72
第二章权责 第三条公司公务用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和管理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四条车辆及公交卡使用管理 1、公司车辆及公交卡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按流程报批使用
享受车补的员工在襄阳市内出差时不得使用公车
对时间要求不紧急的公差,优先使用公交卡
公交卡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收发、管理
2、车辆及公交卡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
需要公务用车由部门使用人填报“用车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使用人拿“用车申请单”到办公室审批,由办公室根据先后顺序及任务轻重缓急统 1 一安排使用公交卡或公车
未经批准私自调用车辆,对使用人及司机每人罚款 200 元
为便于统一管理调派,各部门在早上上班后 10 分钟内将用车申请单交办公室统计后合理调排
在业务紧急情况下公司无车可用时,公司有权调用享受车补人员的车辆,一般是优先调用使用部门享受车补的个人车辆,办公室做好登记
3、若有业务单位或公司其他关系人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安排,未经批准禁止私自出借,否则罚款 200 元/次
4、公差办完之后,要及时将车辆开回公司
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指定地点停放,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所有用车人都不得私自将公车开回家
5、特殊情况需要自行租车或打出租车的,必须事先申请,部门审核后报办公室批准,费用超过 100 元的,要报行政副总经理审批
因此发生的费用可据实报销,报销时限不超过一周,否则不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