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万科物业智能化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办法 VK 物业智能化工程验收交接管理方法 1、目的 法律规范智能化工程部项目工程的验收移交程序。 2、适用范围 智能化工程部所承接的智能化工程。 3、定义 无 4、职责 部门/岗位职责 城市负责人/城市技术负责人负责对甲方物业相关人员的操作及维护培训。 城市负责人/城市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项目交接工作。 区域主管/施工技术组负责帮助及跟进区域内各项目的验收工作。 施工技术组负责收集并保管完工项目竣工资料。 部门经理负责监督工程验收移交和结算。 5、办法和过程控制 5.1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现场施工负责人/项目助理提出内部验收申请,深圳项目由施工技术组组织内部验收,其他项目由施工技术组组织其它城市负责人验收。 5.2 参加内部验收的人员对不合格项提出整改要求,项目组必需针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整改要求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 内部验收的内容包括: A、系统功能验收和感观质量验收(参考施工细化计划) B、前期检查记录的验证(参考相关体系文件) C、施工工艺符合《施工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D、竣工资料齐全(过程资料齐全) E、完成用户培训,填写《培训签到表》 5.3 项目组完成整改后,重新报施工技术组进行复查,直至全部内容符合施工法律规范、标准及合同要求,整改完成后报甲方组织验收移交。 5.4 组织外部验收时,由施工负责人填写《智能化工程交接记录》,并附《智能化工程设备清单》及《智能化工程竣工资料交接清单》,由甲方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后,双方各保留一份(记录表格可以采纳甲方提供的类似表格替代)。 5.5 施工技术组负责收集完工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并建立档案。 6、记录表格 VKWY7.5.1-J02-02-F1 《智能化工程交接记录》 VKWY7.5.1-J02-02-F2 《智能化工程设备清单》 VKWY7.5.1-J02-02-F3 《智能化工程竣工资料交接清单》 救助制度 抢救制度 教务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