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获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北京燕山石化职业病防治所 3 铁道科学研究院环控劳卫研究所 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 5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6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7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8 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 9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 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 11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12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13 哈尔滨工业大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5 河北省职业病防治院 16 中国石油集团石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中心 17 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18 湖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 19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 20 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 21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2 胜利油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3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4 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25 山东电力研究院 26 中国石化集团安全工程研究院 27 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8 上海市预防医学研究院 29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0 天津市卫生防病中心 31 兵器工业卫生研究所 32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3 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4 年第7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配套规章的规定,经我部审核,批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等15 家单位具备以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 1、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卫职技字[2003]第A-001 号) 2、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职技字[2003]第A-002 号) 3、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卫职技字[2004]第 A-001号) 4、上海市预防医学研究院(卫职技字[2004]第 A-002 号) 5、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职技字[2004]第 A-003 号) 6、天津市卫生防病中心(卫职技字[2004]第 A-004 号) 7、兵器工业卫生研究所(卫职技字[2004]第 A-005 号) 8、山东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卫职技字[2004]第 A-006 号) 9、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职技字 [2004]第 A-007 号) 10、湖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卫职技字[2004]第 A-008 号) 11、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职技字[2004]第 A-009 号)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