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水厂的资质 1 、 《卫生许可证》(卫生部门) 2 、 《营业执照》(工商部门) 3 、 《企业代码证》(市行政服务大厅办理) 4 、 《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办理桶装矿泉水生产许可,还需要办理和取水证等手续) 5 、 采矿证 6 、 取水证 办理《卫生许可证》所需要的资料 1、书面申请书 2、工商核名通知单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负责人资格证明及单位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明 4、使用房产证明或承租合同 5、生产经营场所周围 25 米内环境情况平面布局图 6、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立体图、剖面图、内部平面图(标明绘图比例、尺寸)、卫生设施、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图 7、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和《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认可书》 8、市级以上卫生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水质卫生检验全项评价报告 9、饮水消毒、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等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10、贮水容器清洗消毒卡; 11、企业卫生管理制度和组织 制度; 12、管水员 健 康 证复印件 13、其 他 需提 供 的资料 注 : 所报材 料均 用 A4 纸 打 印,并 每 页 加 盖 单位公 章 ,一 式 两 份 六 、承诺 办结 时 限 收到 申请书 10 日 内,进 行卫生审查。 符 合法律 法规 要求 的,5 个 工作 日 发 放 卫生许可证。 七 、收费 标准 不 收费 八 、办理机 构 : 哈 尔 滨 市卫生局 九 、办理地 址 : 哈 尔 滨 市道 里 区 新阳 路 296 号 十 、联 系 电 话 : 84529623-8228 《营业执照》的办理程序 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的材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申请人授权委托意见》; 3、代办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适用于所有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企业;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印,《申请人授权委托意见》已印制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里,投资人按要求填写或打印即可; 代办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相应的位置; 投资人可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注册网站下载或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印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为蓝本复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代办人或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 二、 办事程序:窗口登记受理→资料审理→监督员赴现场踏查→上报相关资料→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