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中的几个自由概念及限度 教育中的自由是有前提的
教育过程不是使个人拥有“绝对自由”的权力,而是引导个人树立一种自由自主的意识,产生追求并创设自由的、平等的、民主的社会的愿望和权力
一、 学术自由及其限度 1、 学术自由的思想渊源及定义 学术自由的思想历史悠久,我国的可以追溯到孔子的“有教无类”,战国时期的稷下学宫、百家争鸣
在欧洲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代,苏格拉底早在公元前250年就提出“学者必须有权力探索一个论点到它可能引向的任何地方”
西方:史上一般认为学术自由的基础是中世纪欧洲大学奠定的,是科学事业、教育实践特别是高等教育实践中的一种基本自由
应该说学术自由思想的出现,是欧洲 17、18世纪启蒙运动中兴起的理性主义的自然结果,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是理性主义的前奏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要正确使用自己的理性,要最大限度的发挥理性的能力,理性就必须是自由的
正是在这个时期,出现了“为哲学之自由”思想
当时所谓的“为哲学之自由”就是学者的研究和理论,除了自己的良心和责任之外,免于一切外在权威的自由
1694年,以“为哲学之自由”为基本原则建立了哈勒大学
这所大学不仅是德国的而且是欧洲的第一所具有现代意义的大学,是欧洲“自由思想之堡垒”,在当时汇集了全欧洲最有才华的学者
1711年,以为教授指出了哈勒大学与当时的大学的区别
他问道”大学的任务是什么“,然后解释说”就是把人们引向只会
也就是说引向分辨真理与谬误的能力
但是对于大学的研究有任何限制的话,这一任务就不可能实现
1806年,以教学自由和学习自由为基础,建立了柏林大学
柏林大学的创始者和管理者们确立的学术自由的原则,逐渐被人们视为举办大学的基本原则
我国:我国现代学术自由思想是与大学制度一起从西方引进的
只要有学术研究和教学活动,学术自由就是一个问题,这一点我国也不例外
我国现代大学的建立,是以作为北京大学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