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 目 录 一、总则 二、考勤管理规定 三、手机使用制度 四、教职工着装及仪容仪表管理规定 五、薪酬制度 六、考核规定 七、聘用及岗位管理 八、培训制度 九、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十、保密制度 十一、奖惩制度 附表:岗位职责及绩效考核办法 一 、总则 1. 为规范学校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本学校员工的聘用、考勤、休假、行为规范等事项均按本规定办理。 3. 本学校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二、考勤管理规 1、考勤时间 1.1 教务人员工作时间: 1.2 教务人员实行轮班单休,休息日安排在周末,周末需至少留两名在岗 1.3 行政、财务、平面人员工作时间:9:00——18:00,午休时间为11:30——13:00 1.4 厨师工作时间:13:00——19:00,月休2 天,休息时需找替班人员。 1.5 保洁工作时间:9:00——18:00,周休一天,休息日原则上不可安排在周末,休息需提前两天报备。 1.6 前台顾问工作时间:9:00——20:00,周休一天,咨询顾问实行早晚班制,保证每天至少有一名咨询顾问人员在前台,具体轮休由部门内部自行商榷,休息人员提前报备人行部。 1.7 兴趣课授课教师工作时间13:00——20:00,周休一天,原则上兴趣课专职教师休息日不应安排在周末; 2、考勤管理 2.1 签到 2.1.1 学校实行员工上、下班打卡制; 2.1.2 不按照学校规定指纹属违纪行为; 2.1.3 伪造或篡改考勤记录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2.1.4 因考勤机故障、事故原因,造成员工未按时打卡,到人行部报备; 2.1.5 上下班未打卡,要及时填写《未按时打卡情况说明》;未打卡者且无《未按时打卡情况说明》视为旷工半日;上下班均未打卡且无《未按时打卡情况说明》的,视为旷工一日。 2.1.6《未按时打卡情况说明》最晚不超过第三天下班之前,递交人事部核准,逾期不交者人事部不再接收,将按旷工计入考勤。 注:如遇特殊情况需到人事部备案,由人事部统一交请人行部主任审批,不得越级审批。 2.2、因公外出 2.2.1 非市场人员因工作外出办理业务,须提前填报《因公外出单》,说明具体外出事由、外出时间,经部门直属领导签批后,报人事部; 2.2.2 如实际外出时间与预计外出时间差异较大,须部门最高负责人补充签字; 2.2.3 不足一天的因公外出,进出学校都要在学校打卡机打卡,作为因公外出的补充考勤; 2.2.4 非市场人员直接出行的,须到达 目 的地 进行钉 钉 签到。 2.3 迟 到、早 退 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