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系教育实习实施规程 第一条 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院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教育、教学能力的综合性必修课程
也是全面检查高等师范教育质量的一项必要措施
为确保教育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使教育实习服从于培养目标的需要,确保教师培养规格,根据学校《教育实习实施细则》及我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规程
第二条 通过教育实习,提高学生对教育工作的认识,增强学生从事教育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确立稳固的专业思想
第三条 通过教育实习,学生将所学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运用于教育实践,培养和形成从事中等教育和教学工作的能力
第四条 通过教育实习,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和研究现代教育科学,探索教育规律,树立现代教育观念,获得初步的教育科研训练
第五条 加强高等师范与中、小学的联系,深入了解中、小学校教育和教学改革情况,及时反馈信息,不断改进高等师范教育教学工作,密切联系中、小学教育实际,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六条 系教育实习在学校教务处领导下进行
系分管领导负责实习的组织、领导工作,确定教育实习改革方案;评选优秀教育实习学生和指导教师
第七条 系内成立教育实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实习地点;研究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实习工作情况;组织教育实习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开展教育实习改革与研究工作
第八条 系教育实习领导小组
由系分管领导和学科教育学教师等3— 5人组成,负责领导本系的教育实习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联系实习学校,选派实习教师; 2、制定本专业教育实习计划(包括经费预算),于实习前一学期期末报教务处审核,组织实施教育实习调研; 3、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督促检查实习的准备、试讲、微格教学等各项工作; 4、有计划地定期到实习学校和基地检查,指导本系的实习工作
加强与实习学校的联系,收集反馈信息,做好教育实习工作总结以及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