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零陵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 加 强 和 规 范 学 校 安 全 工 作 , 预 防 和 减 少 安 全 事 故 的 发 生 , 依 据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制定本制度
本责任制适用于零陵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 校 、幼儿园, 在校 园内工 作 、学 习、生 活的 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一、校长职责: (一)校 长为 学 校 安 全 工 作 第一责任人, 对学 校 安 全 工 作 负总责,重大事 故 负主要责任
(二)贯彻执行安 全 工 作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各种规 章
(三)定期组织召开安 全 工 作 会议, 决定安 全 工 作 事 项, 安 全 工作 纳入年度工 作 计划和 重要议事 日程
(四)完善本单位各项安 全 工 作 制度, 并负责落实
(五)对安 全 工 作 提供必要的 经费和 组织保障
(六)根据 本单位实际情况保障配备足够的 安 全 保卫人员
(七)支持保障安 全 隐患的 整改工 作
(八)组织制定并执行安 全 应急预 案, 发 生 事 故 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救援工 作 , 降低损失
二、书记职责: (一)支持、协助校 长全 面落实学 校 安 全 工 作 , 对学 校 安 全 工 作负有 重要责任
(二)组织落实国家有 关 安 全 生 产的 法 律 、法 规 和 标准, 建立健全 安 全 生 产责任制
2 ( 三 ) 组 织 研 究 制 定 本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 四 ) 督 促 、检查本 单 位 安 全 教育工作 ,及时消除安 全 事故隐患
( 五) 督 促 学校及时、如实上报安 全 事故
( 六) 督 促 学校安 全 管理机构的 日常工作
( 七) 组 织 落实学校安 全 管理机构的 人员调配
三、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职责: ( 一)